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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者:东进 | 评论[8] | 点击[1014]
古时传说:杀俘者不祥。 杀俘者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和报应。
典型的例子是秦军军的白起大将,白起长平之战获胜后坑杀赵军四十万降卒。秦昭王五十年十一月,白起被赐剑自裁,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阬之,是足以死。”。 今天我想简单地举出几个例子,证明此传说纯属无稽之谈。 1、日本鬼子在南京杀掉我被俘士兵和平民30余万,何处不祥?那些杀人的鬼子有多少是被雷劈死和暴病身亡的? 2、苏军将波兰的一万多军官俘虏全部处决又何处不详了?下令杀这些俘虏的斯大林活得可是好得很呐。 杀俘者不祥之说估计是人们对杀害放下武器的士兵残忍的不忿,但是却又无可奈何,在古代并没有类似现代日内瓦公约之类的法律,所以炮制出杀俘者不祥的传说对交战的双方的一些有违人道的残忍行为进行制约。所以说杀俘者不祥之说纯属无稽之谈,但是应该说这个说法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而现在我们不再需要这些传说了,因为人类文明已经进步到懂得制订出一些大家广泛认同的法律来对交战双方进行制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规定: 战俘系处在敌国国家权力管辖之下,而非处在俘获他的个人或军事单位的权力之下,故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并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在任何情况下,战俘均不得放弃公约所赋予的一部或全部权利;在对某人是否具有战俘地位发生疑问的情况下,未经主管法庭作出决定之前,此人应享有本公约的保护。 当年日本大肆屠杀我国军民的时候,我们也曾企求上苍的庇佑,可上苍说:我帮不了你们,要想不亡国灭种就得靠你们自己。于是中国人付出了3000万同胞的伤亡,可屠杀中国人的日本直到现在也未见不详。 要保护战俘权利除了国际公约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这些战俘所属国家的实力。为什么当年日军对欧美战俘要比中国战俘要好一些,无外乎就是欧美的强大。我们越强大我们被俘的士兵越安全。 这个世界有一个真理,那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当年的日本战犯如果全部坑杀这样日本人就会知道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今天的日本右翼就不会这么猖狂。只有确保互相毁灭才会有和平。伟大的孔圣人2000多年前就教导我们要以直报怨。其实上天对人类的和平真是没有太多的帮助。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虽说杀俘者不祥纯属无稽,但是杀俘有违人道且杀俘是政治上的损失,所以杀俘弊极大利极小,本文反对杀俘。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对畜生当然不能用文明手段!
这个世界有一个真理,那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当年的日本战犯如果全部坑杀这样日本人就会知道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今天的日本右翼就不会这么猖狂。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此话真谛!
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不要俘虏的,但是例如苏军移交的战犯就比较头疼,不但管饭还得请他们到全国各地去参观,好改造他们的思想.美国在日本放了两个蛋砸死了多少平民,可小日本对美国好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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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斯德歌儿摩综合症我在《谈判专家》的电视剧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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